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9

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6日,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在会议室内组织召开了关于《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检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保公司组成。

本次自行验收项目为产生的废气、废水验收。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北纬22°58’12.10”、东经113°35’35.55”)。项目主要从事饼干、糕点的生产加工,年生产300吨/年。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2894m2。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经现场检查与环评保持一致。

二、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华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GDHL(验)20180621B301合格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冲洗污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二)废气

烘烤工序生产的特殊香味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三、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验收结论

  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同意建设项目废水、废气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五、要求

(一)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我单位按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继续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若需夜间生产,须按有关程序向环保局申报夜间噪声达标验收。

附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彰显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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